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000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计划资助名额100个,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
二、个人项目推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华南农业大学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 资助对象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12月16日前)
各学院根据项目要求循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至多推选2名受助对象候选人,1个科创团队项目,通过不少于1天的公示且无异议后,推选至学校。
(二)学校推荐、公示及报送(12月25日前)
学校对候选人综合评审,通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后,将活动申请表报至省级青基会审核确认。
(三)资助对象确认
中国青基会审核省级青基会报送材料并争求捐方意见,确认合格后中国青基会向各省级青基会拨付活动资助款,审核不合格将取消资助名额。
四、报名方式
单项奖申请人及团队填写相应的《附件1:附件3-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或《附件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科创团体项目)》及《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并在12月16日24:00前将材料提交至邮箱:hyxy123456@163.com(邮件命名:年级专业+候选人姓名/团队名称+自强之星)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个人项目).docx
附件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科创团体项目).docx
附件3: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xlsx
海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