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学院开展产业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研究生导师、教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产业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院产业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聘学科及人数
水产养殖:10人
海洋科学:10人
二、申请人员条件要求
(一)非我校在聘产业兼职教师。
(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三)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在国家和省(区、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或行业学会(协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聘请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含),国家或学校高质量发展急需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行业资深经验;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要求。
(六)主持或参与过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重要工程装备承制等工作,或负责过重要工程项目系统设计和落地实现等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产业兼职教师聘用申请表》。
2.经由院内推荐教师提交申请材料至海洋学院学科建设办。
申请材料按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产业兼职教师聘用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个人主持和参与项目情况表(需加盖单位或相关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检索证明、论文首页、CSSCI论文封面、学术专著封面及目录、科技奖励等各类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学院党委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政治把关,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做出书面意见。
2.学院组织相关人员严格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与条件。
3.学院召开人才评议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产业兼职教师聘任名单。
4.学院将产业兼职教师推荐名单(附件3)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异议,由学院人才评议工作小组处理。
5.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6.学校审批通过后签订三方协议。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前:申请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产业兼职教师聘用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由院内推荐教师将完整材料提交至海洋学院学科建设办;
(二)10月10日前:学院人才评议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议、投票表决产业兼职教师聘用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选聘名单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五、产业兼职教师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深度参与聘用单位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实践课程教学等工作,协助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创业与实习实践等。拟聘为研究生导师的产业兼职教师应实质性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指导研究生实践创新研究、学位论文撰写及专业实践等。
(二)积极开展协同合作。与我校教师联合开展教学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引入产业合作资源,积极推动学校与企业、行业在协同育人、协作研发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六、其他事宜
(一)产业兼职教师受聘高校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被其他高校聘请的,应提前告知我院。
(二)产业兼职教师原则上无劳动报酬,因开展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给必要保障。
(三)产业兼职教师可以优先选聘为我院研究生或本科生校外导师。
海洋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