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的公示以及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复审等程序,现对拟获学生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拟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同时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
(一)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三)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及“学校审批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申报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奖项名称((1)社会工作优秀奖(2)文体活动优秀奖(3)科技创新优秀奖(4)精神文明奖(5)社会实践奖(6)创业实践奖(7)学习进步奖(8)学习优秀奖)+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6)、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考附件7)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班总数的10%。申报材料按“海洋学院+班级+先进班级体申报材料”命名。
三、一等奖学金申报
本科生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10日至12日。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4,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或王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四、材料报送
1、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电子版材料请在10月13日前发送到 hyxy123456@163.com。
2、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点:教一210
电 话:020-87572247
附件: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附件7: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海洋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