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年度海洋学院“学生骨干(干事)”、 “优秀学生班干”的通知
在2021-2022年度中,我院学生会、团委、党务工作室以及各班干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深化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工作形式为突破口,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扎实推进共青团各项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团委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本年度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院级优秀学生班干部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品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积极树立和维护学生良好形象。
2、热爱班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班级、学校争取荣誉。
3、学习刻苦努力,21级要求大一上学期绩点3.2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其他年级要求上学年综测排名在年级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经班级负责人召开班会选举,公平公正。
(二)院级优秀学生骨干
1、思想端正,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积极树立和维护学生骨干的良好形象。
2、关心所在学生组织,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学院、部门争取荣誉。
3、学习刻苦努力,上学年综合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全年级5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4、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2019级及以前入学的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75分及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任职期间担任过学生活动负责人,相关获奖经历、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等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7、现任学生干部,截至2022年4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校级优秀学生骨干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获得校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可优先考虑,其中,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3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建设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畅通校园沟通渠道,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其中,202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2019级及以前入学的本科生,本年度体测成绩应达75分及以上,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研究生不做要求。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
6.现任学生骨干,截至2022年4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四)优秀学生干事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遵守所在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部门管理。
3、能够主动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在学生组织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4、学习刻苦努力,要求大一上学期绩点3.2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5、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二、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班干”每个班级2个名额,由班级选举出符合条件的参选人。
2. 院级“优秀学生骨干”,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会部门、团委各部门、研究生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室、海之心工作室、奖助贷工作室主席团、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研究生班级负责人)均可申报,原则上每个部门1-2个名额。
3. 校级“优秀学生骨干”按符合院级“优秀学生骨干”及“优秀学生班干”名单择优选择,名额有限。
4.“优秀学生干事”名额分配按照学生会、团委、研究生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室、海之心工作室、奖助贷工作室现有内部部门个数,原则上每个部门1-2个名额。
三、评选时间
2022年3月31日至4月3日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符合评选的学生骨干(干事)、各班班干统一于4月3日(本周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scauhyx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院级“优秀学生骨干”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21-2022年度优秀学生骨干申请表》一式一份。
“优秀学生干事”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21-2022年度优秀学生干事申请表》一式一份。
“优秀学生班干部”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21-2022年度优秀学生班干部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4月3日至4月6日,团委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评定后一年以内出现违纪行为,取消评定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