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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二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院风建设,在全院大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标杆作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学院决定在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我院第二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模范引领计划”奖项设置

       “模范引领计划”设10类奖项,奖励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和集体,具体如下:
       (一)海洋之星标兵奖。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成绩优秀。
       (二)学术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申请学生需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等。
       (三)学习之星标兵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需名列前茅。
       (四)创业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者事迹感人,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
       (五)道德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公益与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六)自强之星标兵奖。奖励自立自强的优秀典型学生;申请学生需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七)学干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为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策划筹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八)文体之星标兵奖。奖励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才华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比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九)星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奖。奖励在学习、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申请班级需积极进取,学习氛围浓厚,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班委会制度健全。
       (十)星级文明宿舍标兵奖。奖励在内务整理、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宿舍;申请宿舍需内务整洁、成员积极进取,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在宿舍区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洋学院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组织实施。


三、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四、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和集体。


五、评选方式 


       1.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选推荐,学院审核,其中海洋之星和自强之星获奖者需做个人展示,具体安排待学院通知。  


六、评选条件

      (一)“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堪为学生中的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的申请者须为该领域最优秀的学生或集体,且符合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4.2015、2016年获得“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标兵奖的学生和集体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同类奖项的评选;获得10类奖项提名奖的学生和集体可以参加今年的评选。
       5.申请海洋之星的同时,原则上可以申请其他7类个人奖项,但不能同时获奖;其余7类个人奖项不能重复申请。
       6.学生提交的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二)“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评选的具体条件


       1.海洋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3.3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奖学金。
      (2)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学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曾担任部长、副部、班长或团支书等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等荣誉称号。
      (3)爱国爱院,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4)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学生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5)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申请者需至少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中的三项,无违纪行为,提交的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2.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并获得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③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我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
       ⑤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省级立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
       ⑥曾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3.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
    (3)获得一等奖学金或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4.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成绩优良,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申请学生是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创业项目负责人。 
    (3)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5.道德之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乐于奉献,见义勇为。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曾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
    (3)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6.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为人正直,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身残志坚,能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7.学干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曾担任院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
    (4)曾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等荣誉称号。
    (5)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8.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或在院级以上的艺术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开拓进取、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各科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曾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9.星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班级荣获院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级团支部获及院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2)班级全体学生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在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3)班级积极组织和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或文体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主题班级活动,学生积极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4)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体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成员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获奖人次达到20%以上。
    (5)班主任须爱岗敬业,年度考核须为称职以上。
    (6)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10.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宿舍全体成员刻苦学习,能早起早读晚自修,学习氛围良好,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和谐。
    (2)宿舍卫生环境优良。有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橱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3)宿舍纪律安全。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作息,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注重防火、防盗,能够经常坚持进行安全检查,自行消除隐患。
    (4)本年度内无学生公寓违规违纪通报记录,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记录,无卫生评比不合格记录;获得卫生评比优秀宿舍者优先,积极参加学生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者优先。
    (5)提交的所有材料通过所在班级审核,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


七、评选所需材料及报送


       1.学生个人。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根据学院安排,其中申请海洋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和文体之星等8类奖项需要准备纸质版《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生申请表》,限A4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汇总表》(附件8);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照片为JPG格式;以上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xx班级+学生姓名”)。


       2.先进班集体申请。申请星级先进班集体需要准备纸质版《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班集体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星级班集体申请表》,限A4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汇总表》(附件8);集体近期生活照10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班集体全体成员合影,其余8张为班级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


       3.星级文明宿舍申请。申请需要准备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限A4纸正反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集体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6)《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汇总表》(附件8);宿舍成员近期生活照6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宿舍全体成员合影,其余4张为宿舍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xx宿舍”)。


       申请对象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一份)报送至海洋学院生活部(负责人:郭庆祺 );

       请申请的同学在11月2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班级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在11月28日之前将材料汇总打包并汇总《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汇总表》(附件8)发送至生活部郭庆祺处(邮箱:1789805671@qq.com ),同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表和先进个人材料)打印签好字交给郭庆祺。


八、评选奖励


    学院将统一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另外,所有获奖者均可综测加分。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星级班集体申请表.docx

附件4:星级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doc

附件6:星级文明宿舍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附件8: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汇总表.xls



海洋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