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通知

关于海洋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的通知

撰稿人:杨文禧 编辑:林欣 审核发布:王亚贞 发布时间:2026-10-27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复审等程序,我院已进行综合测评排名公示。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

(一)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无不及格的(不及格的那门课影响且只影响一次当年的评奖)。

(二)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三)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四)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及“学校审批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申报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奖项名称((1)社会工作优秀奖(2)文体活动优秀奖(3)科技创新优秀奖(4)精神文明奖(5)社会实践奖(6)创业实践奖(7)学习进步奖(8)学习优秀奖)+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2)、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考附件3)及3-4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班总数的10%。申报材料按“海洋学院+班级+先进班级体申报材料”命名。

三、材料报送

1、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电子版材料请在10月28日12:00前发送到17266304402@163.com。

2、纸质版材料于10月28日12:00在竹铭书屋同步收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点:教一210

电  话:020-85289892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单项奖申报表.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海洋学院

2026年10月27日



联系我们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https://hy.scau. edu.cn hyxy@scau.edu.cn 020-85289907

学院公众号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