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6级本科生班:
根据我校秋季资助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开展2026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6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新生缴纳第一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获得新生资助的学生,在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如同时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月28日前: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外省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附件2),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9月29日-10月11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汇总学院《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2),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月12日-10月20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请各班级生委于9月28日晚上20:00,将填写好的附件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按从上到下每人一份别好,按照附件2的顺序整理交至华山区1栋楼下竹铭书屋处;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版按“XX班级2026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形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m18023415815@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89892
地址:教一210
附件1.广东省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情况表.xls
海洋学院
2026年0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