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郑璟铭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郑璟铭,海洋学院2025级海洋科学2班本科生,2026年5月19日在宿舍区域擅将他人的外卖物品取走,其行为在同学中产生了不良影响。事后,该同学主动认错,态度诚恳,虚心接受批评教育。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方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给予郑璟铭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海洋学院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