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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经学院团委研究,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拟定于2025年11月召开共青团海洋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广大团员的权利,现将选举产生团员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主题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

二、   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1日12:30

地点:第一教学楼305教室

三、   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届委员会。

四、   代表基本条件

1.  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预备党员);

2.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能够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

6.  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现象。

五、   代表产生与要求

1.  本次团代会拟定代表将从各支部中选出,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2;

2.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和报送至学院团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

3.  各团支部要按照名额分配表中的数量,落实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保证结构合理;

4.  学院团委将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团支部应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团支部应撤换;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5.  本次会议重要,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六、   委员会组成和产生办法

1.  委员会名额及构成: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由团员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拟设委员候选人9名,投票选举产生7名,差额选举比例为28.6%。

2.  委员产生办法:由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团代会选举。

七、   工作要求

1.  团员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团代会的重要基础。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2.  要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确保代表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进行推荐选举,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注意代表构成的合理性,兼顾性别、年级、专业、学生干部与普通团员等各方面比例;

4.  各团支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全院代表选举工作整体进度。

八、   材料报送

请各团支部于在11月9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3以“团支部名称+团代会代表名单”命名,发送至团委组织部公邮scauhyxyzzb@163.com。

 

联系人:团委书记苏老师

联系电话:87572247

联系地址:教一210

附件:附件2.2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3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第五次团代会代表名单.xlsx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