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通知,现将海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级、2024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8名
(二)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原则上应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有其他突出科研成果;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业型研究生有应用性研究成果。
2.对在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应予以一票否决。
(三)申请材料
1.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附件8模板要求);
2.附件9《海洋学院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需本人签名);
3.附件10《导师对成果的审核确认书》(需导师签名);
4.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按照文件中压缩包模板整理,纸质版用凤尾夹固定在《导师审核确认书》的后面);
5.个人成绩单。
二、2025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3名
注: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5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6)。
(二)申请条件
1.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序需第一)身份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其他突出科研成果1项。
2.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3.对在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应予以一票否决。
(三)申请材料
1.《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学院意见不填);
2.《海洋学院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分表》(附件9),自评,纸质版一式一份;
3.参评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纸质版彩印用凤尾夹固定按照附件7中顺序整理):
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包含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复印件(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③《202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请出具学校图书馆最新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
三、评审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
时间:10月9日(星期四)中午12点之前
(二)材料报送
1.个人直接将电子版发送至:scau2025hyyh@163.com
统一命名: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汇总
2.纸质版材料交到各班班长处,由年级评审小组统一审核后交到教一212。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规范评审的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位同学要严格按照各项目评审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学生提交的材料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按要求定时上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上报的材料,不予加分。
(三)具体评审细则和工作安排参照附件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5级博士新生身份参评。
(二)2023级、2024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学院对2025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联系人:孙老师、苏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7570479
地址:教一210、教一212
海洋学院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