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海洋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scau.edu.cn/2025/0314/c1390a402366/page.psp)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院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现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海洋学院“模范引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8个,分别是“海洋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社区党员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专场)”“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个,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名,并推荐到学校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对象
海洋学院全体在读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海洋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本次评选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场答辩等程序进行。标兵奖获得者将由学院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选。
五、报名方式
1.纸质版材料报送
个人奖申请人请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2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集体奖申请人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4、5或6及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3月23日(周日)晚上18:00-19:00交至竹铭书屋奖助学工作人员处。
2.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个人奖申请人将附件1、2、3及个人近期生活照一张于2025年3月22日(周六)中午13:3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海洋学院-研究生/本科生-XX专业-XX同学XX之星申请材料”,邮件标题与文件同名,统一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yxy123456@163.com
集体奖申请人将附件4、5或附件6及集体近期生活照一张于2025年3月22日(周六)中午13:3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海洋学院-研究生/本科生-XX专业-XX班级‘十佳班集体’申请材料/XX宿舍‘星级文明宿舍’申请材料”,邮件标题与文件同名,统一打包后发送至邮箱:hyxy123456@163.com
注意:答辩事宜将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王亚贞老师,联系电话:020-87572247。
海洋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