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海洋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5届本科毕业生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5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4-2025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491-2025317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毕业重要工作,应届本科毕业生要高度重视。

(二)请各班严格按照《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海洋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积极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同学需认真学习综合测评细则。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对应人员反馈,妥善解决。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19日:学院设置测评任务

320-21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322-42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43-6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组织班级审核;

47-17日(年级辅导员):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计算测评总分并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417-22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23-25日(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51日前(年级辅导员):审核申报名单并确定拟获奖名单;

56-8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

59-13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514-16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经学生核对后导入测评系统,确保学号为文本格式。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需核对学号为文本格式。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先进班集体附件.zip


海洋学院

202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