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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的公示以及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复审等程序,现对拟获学生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请拟获一等奖学金的学生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同时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综合测评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

 (一)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三)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及“学校审批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申报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奖项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请先进班集体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6)、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考附件7)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班总数的10%

本科生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从20241023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年级辅导员或王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单项奖学金、先进班集体申请电子版材料请在1026日前发送到 hyxy123456@163.com ,纸质版材料收集时间另行通知.

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请在1026日前发送到 hyxy123456@163.com,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4.

以下为附件列表:

附件12021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22022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32023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单项奖申报表.docx

附件6: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7: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附件1:2021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2:2022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3:2023级综合测评拟获奖名单.xlsx

附件4-7.zip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点:教一210

  话:020-87572247

 

海洋学院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