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洋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项目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 评审对象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
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3-2024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2023-2024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 国家奖学金:全院拟推荐2人,8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
见附件2。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拟推荐1000人,5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
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45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
分配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9月2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见附件5,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6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9月28日前。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6,填写要求见附件7)。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6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见附件8)。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材料报送
请申请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一210室,同时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材料”,发送到海洋学院奖助学工作室hyxy123456@163.com。
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28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发送到海洋学院奖助学工作室hyxy123456@163.com
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于10月10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材料”,发送到海洋学院奖助学工作室hyxy123456@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7572247
地址:海洋学院教一210室。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2.华南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5.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
6. 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7. 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
8.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海洋学院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