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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建引领,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学生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推动“党旗飘扬社区工程”落在实处,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海洋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的个人申报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面向在海洋学院的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评选海洋学院“社区党员之星”若干,其中标兵奖1人。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2.模范作用突出。在学生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学生党建工作,在推动社区楼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作用发挥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工作建言献策,做好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桥梁,在维护与整治社区环境卫生、疫情防控期间守护社区安全、社区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维护秩序、调解宿舍矛盾纠纷等工作中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3.服务意识良好。在社区中乐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能影响和带动宿舍、楼栋同学共同进步,营造文明社区氛围。

4.综合素质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与科研实践优秀,考试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列,研究生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

5.纪律作风优良。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推荐对象是否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对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

3.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各位申请人务必于6月6日24:00前,将相关材料整合好后报送至指定邮箱   scuahysqdjb2022@163.com,材料命名为“姓名+2023年海洋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申报”。

如推报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情况说明

学院党委将根据此次院级表彰结果,按照校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个人至学校参评。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社区党员之星”的通知,见链接:

https://www.scau.edu.cn/2023/0529/c1390a347866/page.psp 


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社区党员之星”申报材料.doc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