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海洋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23年5-6月。
三、评选条件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6〕23号)(附件2)评选条件的二(四)第2条第(1)、(2)、(3)项进行评选,即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2)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3)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注:如以省级以上竞赛奖励申请,竞赛类别应在《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22〕38号)所列名录范围内;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校“优秀学生骨干”、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纸质版;
(3)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4)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评审、公示。
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请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12室,电子版打包并发送至邮箱1091592892@qq.com,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周一)中午12时。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7570479
海洋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