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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海洋学院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235-6月。

三、评选条件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623号)(附件2)评选条件的二(四)第2条第(1)、(2)、(3)项进行评选,即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2)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3)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注:如以省级以上竞赛奖励申请,竞赛类别应在《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2238号)所列名录范围内;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校“优秀学生骨干”、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纸质版;

3)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4)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评审、公示

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公示,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请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12室,电子版打包并发送至邮箱1091592892@qq.com,截止时间2023515日(下周一)中午12时。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7570479

  

  

  

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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