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开展2023年度“文体标兵”评选通知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表彰先进,挖掘典型,激发学生文体活动兴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文体标兵”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文体标兵”、“文体先进个人”两项奖项,院级选评后推荐至校级1-2人,候选人可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成绩优秀,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四)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五)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有意评选的同学于4月11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文体标兵推荐人选”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scauhyx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院级“文体标兵”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22-2023年度文体标兵申请表》一式一份。
《海洋学院“文体标兵”个人事迹》一式一份
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
省级及以上文体活动获奖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表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