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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新争优,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学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海洋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和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参评条件:团龄1年以上(截止2023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满18岁(截止2023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2022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参评条件: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均可参评;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参评条件:成立满1年(截至2023年4月1日),曾获得院级集体荣誉;“两制”完成率100%;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在校院两级《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中定级为优秀;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开展 “活力在基层”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志愿服务标兵

      参评条件:华南农业大学i志愿平台注册志愿者;在2022年4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参加志愿活动达4次及以上,志愿时累计达到60小时及以上(若单项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超过40小时,只按40小时计算,多余时长不纳入);在扶贫济困、助老助残、城市文明、社区服务、关爱帮扶、生态环保、应急服务、大型活动、文化公益等方面志愿服务表现优秀,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申报名额

      1.每个团支部原则上最多推荐3名优秀共青团员、3名优秀共青团干部,鼓励各团支部书记积极申报。学院各级学生组织成员(含研究生)符合上述细则者均可申报,请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申报,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可自荐申报。

      2.志愿服务标兵不限名额,原则上评选人数占总参评人数的25%。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推荐对象是否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对推荐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

      3.规范填写,按时报送。各团支部务必于3月29日14:00前,将相关材料整合好后报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命名为“班级+申报项目”,每个申报项目建立单独文件夹。

      (1)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等3个项目的申报资料除了申报表,还须提交汇总表(见附件),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 scauhyxyzzb.@163.com。

      (2)志愿服务标兵申报材料(附件4.1+附件4.2)请按照格式修改命名,材料以个人为单位发送至Scauhyxyqingzhi@163.com。

      如推报人选(集体)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情况说明

      学院团委将根据此次院级表彰结果,按照校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集体或个人至学校参评。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链接:https://xtw.scau.edu.cn/2023/0323/c1104a339775/page.psp

附件:2022-2023申报附件(1).zip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