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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2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1-2022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

2022318-202244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学生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班级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院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妥善管理。如需学生干部参与协助,请老师本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老师的监督下操作。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18-321:学院组织相关班主任、学生干部学习系统操作。2116:00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学校统一开展培训。

321-22(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323-25(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导入德育基础分、美育基础分、劳育基础分。

326-44(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按照以下批次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第一批326-28日: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

第二批328-30日:资源环境学院、园艺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第三批330-41日:工程学院、食品学院、兽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

第四批42-4日: 艺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学院

329-44(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44-11(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412-14(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15 -17(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

418 -22(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

423-26(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26-29(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430日: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55-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鉴于毕业班部分学生大四一年没有课程成绩,故毕业生综合测评绩点采用的是入学以来到目前为止的成绩。(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请同学们认真核对自己的绩点成绩(附件2),有问题的请在322日中午12点之前反馈给学委,学委统计好后在323日中午12点之前反馈到奖助贷工作室处。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此次体测成绩会计算到成绩里面,对于免测的同学,在征求学校意见的前提下,免测的同学分值统一设置为60分。

4.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

5.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联 系 人:奖助贷工作室  陈可然同学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版.pdf

附件2  18水产专业排名统计.xlsx

附件3  18海科专业排名统计.xlsx

海洋学院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