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2021年《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一、奖项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
二、奖励对象及金额
1.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
奖学金人数 10 人,其中博士2人(2019级1人,2020级1人),硕士8人(2019级3人,2020级5人),额度 2000 元/人;
助学金人数 5 人,额度 2000 元/人,硕博士均可申请。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
(3)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4)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5)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院党团组织、年级班级日常事务,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6)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申请奖学金者需同时符合以上(1)至(5)条件,申请助学金需同时符合(1)至(6)条件。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二)符合下列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在SCI二区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
(2)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上学年及当学年度受到党团组织或校、院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者;
(2)3次以上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者
(3)申请评优的学术成果有明显争议者;
(4)未按学校规定报到、注册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5)未经导师、学院批准请假擅自离校3天以上者。
(6)对在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学生,应予以一票否决。
四、评审管理
1.评审时间
每年9月份开始评审,10底之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之前完成颁奖等事宜。评审管理及颁奖仪式由学院和大北农集团所属单位共同负责。
2.评审流程
(1)10月21日至10月29日,学生申请。海洋学院负责通知组织该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10月29日至11月5日,学院审核。海洋学院党委对申报的学生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意见拟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向大北农集团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大北农确认:大北农集团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3.所需材料
(1)《大北农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注: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如申请助学金请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写明“助学金”)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注: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后,由学院签字盖章确认,获批学生的申报材料学院、大北农集团各执一份备案。
五、材料上交
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29日中午12:00交给各班班长,班长收齐统一上交至210办公室陈老师处。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