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的工作方案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55号)、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海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海洋学院本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原则和实施阶段
(一)学院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
(二)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9日-9月27日)为推荐阶段,第二阶段(9月28日起)为接收阶段,第三阶段为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二、组织机构
根据“华南农办〔2021〕55号”要求,成立海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院本年度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辛其兴、秦启伟
组员: 杨慧荣、刘文生、柯 松、王 俊、李远友、邹记兴、但学明、
徐民俊、林佩云、史 锐、黄嘉琪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华南农办〔2021〕55号)”及“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推荐工作。我院本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为3人。学院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
四、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经学院初审为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六)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1.一般推免生
(1)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在3.20以上(含3.20),且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以内(特色教学班除外)。
(2)非英语专业推免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成绩达合格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类专业推免生的英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推免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占70%)和答辩成绩(含思想品德、科研成果、综合素养等,占3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学业成绩×70%+答辩成绩×30%。学业成绩排名统一采用我校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答辩成绩中思想品德、科研成果、综合素养分别占30%、40%、30%。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根据“华南农办〔2021〕55号)”及“通知”的有关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指标在学院推免指标统筹,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学校下达给学院推免指标(不含单列指标数)的20%。经海洋学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报请本科生院同意,今年不单独设置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指标。
五、推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9月9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
(二)9月10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三)9月10日00:00-12日17:0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和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12日17:30前完成)。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签名确认,在审核表右上角手写标注推免类别为“一般推免”,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9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17:30,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交至学院212办公室,电子版(所有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统一打包发至邮箱scauhyxy2018@163.com(邮件命名:姓名+推免资料)。
需准备的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2.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学业成绩卡(以证件号码_姓名命名的pdf文件);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
4.其它科研成果、学科竞赛、个人荣誉证书等。
(四)9月13-14日,学院组织审核,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并予公布。排序时,分专业进行,各专业分别拟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3人。
(五)9月15日上午,学院组织答辩、遴选和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教一214会议室)。
(六)9月15-17日,推荐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七)9月17日12:00前,学院向学校报送审核表、成绩卡及汇总表等材料。
(八)9月18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九)9月18-25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十)9月28日起,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进入“接收阶段”。
六、其它事项
(一)按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品德考察。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引导全面发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二)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学院将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遴选推荐,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三)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进入“接收阶段”的流程。具体“接收阶段”的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科的通知,或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查询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四)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须签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不参与接收阶段的录取而浪费的名额将在下一年学生所属学院的推免名额中“核减”。
(五)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联系方式
1.史 锐 教一212(学工办)
2.黄嘉琪 教一208(教务室)
海洋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