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海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报考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2021年海洋学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人(含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考生,其中定向生人数不超过1人)。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学制为三年。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方式
报考我院专业的全部考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水生生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邹记兴、余祥勇 |
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 王俊、杨慧荣、余祥勇 | ||
水生生物健康养殖与环境调控 | 王俊、邹记兴、余祥勇、杨慧荣 | ||
水生动物免疫与病害防控 | 秦启伟、但学明、黄晓红 | ||
水生动物营养与饲料 | 李远友、温小波 |
三、报考条件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外语入学考试
考生英语水平须符合“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英语成绩要求。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报名、缴费及报考材料提交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按招生专业(二级学科)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根据学院制定的打分标准,100分为满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复选按招生专业(二级学科)进行。
1、闭卷笔试
考试内容:水生生物学专业综合知识;专业英语翻译。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3小时。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学院按招生专业(二级学科)组成专家组(不少于7人)对考生进行面试,含外语能力考查。由考生向面试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使用
复选成绩 = 笔试成绩*50% + 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 = 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六)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复选结束后,按招生专业(二级学科)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互选。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21年5月2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其它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本细则解释权归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学校和学院都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的报考材料不真实,不满足我校和我院报考条件要求;
2、应届硕士毕业生无法在入学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
3、体检不合格。
八、监督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服,可在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学院监督电话:020-87571321;邮箱:632565986@qq.com
九、招生咨询
海洋学院咨询电话:020-87571321
联 系 人:赵老师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