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海洋学院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6个奖项:“华农之星”、“社区党员之星”、“学术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和“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0个,提名奖10个。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华农之星和其他奖项可以同时申请,但不同时获奖;其他项奖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海洋之星: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海洋之星对应学校华农之星)
2.社区党员之星: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学术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4.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各种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
5.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在校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或文化艺术活动中成绩突出。
6.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占5%)两部分组成。综合排名前10的候选人获得标兵奖,其余获得提名奖。
流程及时间 | 内容 |
学院评选及推荐(2020年12月) | 学院开展院级“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每一奖项推荐1名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
易班投票(2021年1-2月) | 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全校学生在易班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
现场答辩(2021年3月) | 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各奖项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各项目现场答辩会的相关事宜由承办学院具体通知。 |
结果公示(2021年4月) | 学工部(研工部)根据易班投票(占5%)、现场答辩(占95%)汇总成绩排名,初步确定各类奖项标兵奖及提名奖名单,并报学校奖助学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学校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
奖项表彰(2021年4月) |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录制“华农之星”标兵奖获得者事迹宣讲视频,纳入学校易班优课朋辈教育资源库。 |
五、材料报送
1、个人奖项申请提交《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第七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班主任签署意见即可,学院意见及后面的意见先空着)、《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附件5:“模范引领计划”类奖项申请个人和集体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2、星级文明宿舍申请提交《附件3:“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学院意见及后面的意见先空着)、《附件4:星级文明宿舍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附件5:“模范引领计划”类奖项申请个人和集体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请各同学于12月11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1-5)以及电子版材料交至各班学委;学委于12月14日上午10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交给奖助学工作室(联系人:谭慧珊)并汇总本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yxy123456@163.com
附件1-5
fa606f30-62e6-4cf5-82d6-60a60be194e3.zip
海洋学院奖助学工作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