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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农业大学第六届模范引领计划创业之星评审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总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乘新时代东风,放飞青春梦想,做“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模范,现将第六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创业之星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活动安排

1.网络投票

时间:202037日—311

投票方式:易班APP将在期间公示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及创业经历等资料,征求同学意见。同学们可以通过易班APP为候选人投票。

2.线上材料评审

时间:2020321日——2020326

流程:

时间

内容

321

通过工作室公邮向所有评审专家发送候选人资料、评审方案和评分表

321-324

评审专家打分

324800

评审专家将评分表发送至海洋学院“创业之星”负责人苏婉老师邮箱:1198256124@qq.com 

325-326

海洋学院负责人根据评分方式算出各位候选人得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华南农业的第六届模范引领计划创业之星”获奖人选

二、评比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2.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5.曾担任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负责人。

三、评比标准

1.候选人创新创业能力方面,包括:

1)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申请学生是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在社会中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较好成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等。

2.候选人材料内容是否充实,丰富,有感染力,有内涵,能较好的展现个人风采,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3.共分为4个等级:一级(100-96分),二级(95-90分),三级(89-85分),四级(84-80分)。

四、评分方式

由专家评委(95%,计95分,学生本人的评委平均分数/最高学生的评委平均分数*95)、和网络投票(5%,计5分)两部分组成。网络投票由“易班”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络投票加权。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华南农业的第六届创业之星”获奖人选。

海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