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团学工作  规章制度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定名为“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

第二条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团委(以下简称“团委”)是在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共青团组织机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生组织,是团结高校青年,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发扬“修德、博学、求学、创新”校训,坚持服务同学,思想政治引领,学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落实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学生而服务的学院学生组织。学生会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四条  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想同学之所想,及同学之所及,热情、主动、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条委学生会的宗旨是:知行律己 团结 攀新

第六条委学生会的口号是:拥抱海洋,扬帆起航

第七条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 引导团员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将更多的团员培养成为爱国爱校、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人才。

  2.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发展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及时建立健全各级团组织,开好团代会和团员组织生活会,按时收缴团费。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及时做到推优入党。

  3. 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

  4. 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团员努力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加固宣传阵地,思想教育深入基层。

  5. 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同学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6. 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与事务管理,维护院规院纪,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 加强同全校各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8. 指导学院各班级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委学生会工作总则:

  1. 团委学生会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学生工作原则,组织纪律。

  2. 应时刻把服务同学,服务组织放在首位,牢记团委的宗旨。

  3. 团委学生会人对外工作时,要时刻保持团委学生会形象,不与接触对象发生冲突争执等不良行为,加强团结。

  4. 团委学生会在外工作时特别要注意要保持积极性,不懒散,不逃避,不推脱。

  5. 工作期间请假要有合理理由,不无故缺席会议。

  6. 勇于创新,突破常规,敢于提出自己见解。

  7. 端正学校态度,目的明确,努力刻苦,平衡学习与工作。

  8. 牢记“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第九条 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维护《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的尊严。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组织和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海洋学院团委学生会有权对当事部门和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条组织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原则。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学生干部享受下列权利

  1. 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2. 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3. 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4. 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研究生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5. 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直至学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研究生会任职的权利;

  6. 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7.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3. 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4. 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5. 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6. 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领导感染力和社交能力;

  7. 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8. 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权

第十三条 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 审议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 修改本会章程;

  4. 讨论和通过提案报告;

  5. 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职权:

  1. 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是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在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及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团员、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2. 团委学生会委员会由团员、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酝酿、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委员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3. 团委学生会选举团委副书记一名、秘书长一名、学生会主席一名、学生会副主席两名,作为主席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4. 团委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当选的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在任期内,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的意见及本人表现,提出罢免不称职委员和增选新委员的建议,由全委员会讨论通过;

  5. 委员会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当选的全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组织架构

团 委:团委书记一名,团委副书记一名,下设组织部,秘书部,实践部,技术部、宣传部五个职能部

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秘书长一名,下设体育部,公关部,文娱部,生活部,学习部五个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团委学生会各主要职位职责

团委书记:

  1.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决定;

  2. 结合学院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3. 负责分团委的自身建设;

  4. 制定分团委工作计划,进行学期工作总结;

  5. 负责检查、督促分团委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总结。

团委副书记:

  1. 协助书记做好团委全局工作的决策和主持日常工作;

  2. 协助书记,分管有关职能部门及其附属机构;

  3. 协助书记沟通各总支部,协调各支部和各委员关系,对各团总支、支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各委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4. 书记不在或受委托时,代表书记行使各项书记职能;

  5. 向团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学习学校及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

学生会主席:

  1. 在学校(院)党政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 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 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4. 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

  5. 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工作;

  6. 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干部工作条件、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

  7. 作为学校学生的群体代表,对兄弟学校进行交流访问,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学生向上风貌;

  8. 协调学生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学生会与团委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

  9. 学校其他组织的关系,协调校学生会与各年级学生会、各班委会的关系;

10.参与学院管理事务,列席学校部分会议,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学生会秘书长:

  1. 及时反映部门情况给主席团,协调活动中各部门的任务,以备主席团及时做出工作调整;

  2. 参与学生会秘书长例会,做好与各大学院的沟通交流;

  3. 管理学生会秘书部筹备每月的全委全干会,主持全委全干会;

  4. 促进学生会内部的沟通与联系,保证学生会的高效运行;

  5. 负责学生会文书、档案、会议会务等工作;

  6. 制定完善各种内部制度,协调各个部门完成活动等工作;

  7. 各年级级长管理与培训。

第十七条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团委组织部:

1. 负责组织团委文件起草和档案管理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2. 负责学院日常基础团务工作。定期收缴团费、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开展团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 负责对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监督及评比;

4. 按照推优办法,认真指导各团支部展开推优工作;

5. 协调团委各部门关系,加强与学院学生会和各部门的交流;

6. 协助并配合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学院各大型活动;

团委实践部:

  1. 以锻炼自我,展现自我,服务社会为宗旨;

  2. 配合校团委开展暑期“三下乡”和寒假躬行杯等社会实践活动;

  3. 与动物科学学院、兽医学院共同策划开展三院联合招聘会

  4. 配合校科联开展“丁颖杯”等科技创新大赛,增强广大同学科技创新意识,兼任科技联合会成员,负责科技联合会相关事宜;

  5. 物资管理及物资调配;

  6. 负责学院“i志愿”平台和“易展翅”平台管理,对志愿活动志愿者进行管理调配。

团委新闻技术部:全能技术,由你做主”

  1. 负责团学各个新媒体平台(学院院网、微信公众平台青年之声)的开发与管理维护;

  2. 参与报道各类讲座活动,书写新闻稿,并安排人员参与摄影工作(新闻必须具有实时性,真实性)。并对活动和事件的新闻照片、视频等材料及时进行存档,备份内容到团学百度云公共账号内。

  3. 对学院的相机、DV等摄影、摄像器材进行管理维护;

  4. 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进行采访;

  5. 为其他部门搭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在线平台(团学其它部门需要推送的信息需要经过辅导员审核才可由新媒体推送,并且推送内容由该部门自行设计排版);

  6. 将从相关在线平台上搜集到的外部反馈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个部门,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团委宣传部:

  1. 协助学院对学生进行舆论引导,对外宣传海洋学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学院的影响力;

  2. 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常规宣传工作,采用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展现我院学生风采;

  3. 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以便更好的进行对外宣传工作;

  4. 负责学院易班账号的管理、军训宣传工作、校团委网站海洋学院板块内容的更新、学院宣传栏的设计与维护;

  5. 设计制作各种活动的宣传海报,掌握一定的PSAI等技术;

  6. 负责院运会、校运会和各种招聘会等的现场设计布置,做一些手工。

团委秘书部:

  1. 全面负责团委日常事务,包括档案、财产、文件打印、派发、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

  2. 做好会议安排和通知,会议考勤和记录及文件的存档工作;

  3. 起草有关文件,并提交常委会审议;执行常委的决议,分配、落实常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适当调动工作,做好人员安排;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4. 协调常委会和各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干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5. 做好团委干部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干部培训,提高团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6. 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加强与校团委和各院系团委的联系工作,增进团委学生会各总支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学生会生活部

  1. 负责学院学生一年一度的贷款工作及助学金申请工作

  2. 管理学院海之心心理工作室,关注学生心理问题,举行心理系列活动

  3. 密切配合学校勤工助学中心,收集勤工岗位信息,为学院贫困生提供勤工岗位;协助辅导老师管理学院贫困生工作

  4. 负责各大型活动后勤服务工作

  5. 负责新生入学前宿舍家具缺损情况的统计及报修工作

  6. 负责管理学院学生日常作息纪律

  7. 配合学校开展各种大学生维权活动。

学生会体育部:

  1. 负责组织同学参加院际、校际比赛,如院运会、院水运会、校运会、校水运会,让同学充分展现自己体育特长的同时还促进了与各学院的联系

  2. 与学院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组织开展院内的比赛活动,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

  3. 组建、管理并负责各院队的训练及比赛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

  4. 指导各班体育委员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并提高本学院在校内的综合竞争力,为学院争光

  5. 帮助同学开展一些日常体育活动如向想搞小型体育赛事或活动的同学提供体育器材或者无偿租借学校相关运动场地,鼓励同学们参加体育活动强健身体

  6. 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学生会公关部:

  1.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团学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团委学生会内部团建

  2. 发展和维护本院与外学院公关部的关系,加强各院之间的交流;

  3. 承担团学内部成员一系列培训任务面试培训、礼仪培训、户外培训(与学生会文娱部共同组织策划);

  4. 维护女生权益,组织开展有利于女大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如:女生节等,为女大学生平等权益发言

  5. 负责联络外界商家,为学院活动拉赞助

  6. 负责学院礼仪队招新、培训,为学院活动进行礼仪人员调配

  7. 负责学院体操队招新、训练、比赛等相关事宜。

学生会文娱部:

  1. 负责组织学生的各项文娱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健康向上,艺术性强的文娱活动,让更多同学走上心中舞台,展示自己才华

  2. 组织文娱骨干组成艺术团,举办各类表演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3. 配合学院学生会,完成各项活动,加强学生会内部建设

  4. 加强各专业以及与兄弟学院的联谊活动,促进交流

  5. 指导、协助各班文娱委员工作。

学生会学习部:

  1. 围绕学风建设为主题开展工作,组织学院学风建设,定期开展学业互助活动;

  2. 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比;

  3. 营造学院良好学习氛围,管理学院辩论队和专业学习委员会,结合院系特色,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竞赛、模拟考、辩论赛、学术报告会等丰富多彩的科技学术类活动;

  4. 每学期的学生报到注册(包括书面注册及网上注册)学院学生证申请补办工作;

  5. 兼任学校教学信息委员会成员,负责等教学信息委员会相关事宜。

  6. 收集整理各科目学习资料,上传至网盘共享;

  7. 对各项大型等级考试进行传达及通知,并提供相关信息;

  8. 作为学院领导、老师和同学之间沟通的桥梁;

  9. 为同学们提供考研、双学位、双专业、就业、创业方面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班级委员会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设团支书、班长、宣传、组织、文娱、学习、生活、体育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学生会的领导。

团支部书记:

  1. 向团支部大会负责,向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负责,定期召集本班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2. 了解掌握支部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

  3. 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加强自身建设,督促和帮助其他支部委员工作;

  4. 各班团支书应及时向各班团员传达学院团总支的各项通知,并积极反馈意见;

  5. 各班团支书应围绕每个时期中心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订学年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和工作总结。

班长:

  1. 负责班级日常工作,召开班委会议;

  2. 负责编写班级学期计划、工作总结;

  3. 检查督促其他干部的工作;

  4. 收集并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老师以及任课老师反馈同学学习生活情况;

  5. 对本班的综合测评起领导作用,全面负责综合测评工作;

  6. 负责每学期的开学注册工作。

组织委员:

  1. 负责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2. 负责对团外积极分子的帮助、引导,使之尽快达到团员标准;

  3. 负责向团支部建议召开支部会议或团员大会讨论发展新团员,一经批准,则具体负责组织、主持会议。

宣传委员:

  1. 负责本班团员各项活动及好人好事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向本班全体同学宣传,使同学学有榜样;另一方面向校团委及上级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宣传,使上级及时发现先进典型;

  2. 对团员及同学中的带有普遍性的不良倾向进行宣传,以便引起有关单位与个人的警觉,及时加以控制。

学习委员:

  1. 搞好自身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关心班级,团结同学,负责班级学习方面的工作;

  3. 帮助任课老师和同学解决学习上的问题;

  4. 协助任课老师和班长培养本班浓厚的学习风气;

  5. 负责通知同学学习、考试资讯;

  6. 负责收集同学各科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各任课老师反映;

  7. 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活动,拓展同学课外知识面;

  8. 负责出勤的统计、上报和缺勤的注销工作。

生活委员:

  1. 做好各项收费工作(每学期收缴班级活动费)并控制好班费的开支;

  2. 及时向本班同学公布班费收支状况;

  3. 协助做好贫困生情况的了解和登记,并做好贷款和勤工俭学信息的转达;

  4. 负责本班假期火车票的统一订购,并交由学院生活部负责;

  5. 督促本班同学做好寝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宿舍提出限期整改;

  6. 做好班级公物的保管工作。

文娱委员:

  1. 协助班长、团支书开展各项活动;

  2. 搞好主题班会中文艺节目的穿插工作;

  3. 认真准备,组织好本班文艺活动,提高质量;

  4. 组织本班同学参加校、院的各项文艺活动,适当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户外活动,提高同学的交际能力;

  5. 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在文艺方面给同学以帮助和指导。


体育委员:

    1. 加强自身体育锻炼,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并搞好学校、学院和班级的各项体育比赛、体育活动;

    3. 认真学习和掌握体育项目动作要领,给同学以帮助和指导;

    4. 组织体育活动,增强本班同学的体质。

心理委员:

  1. 认清自身的定位,与同学们友好相处;

  2. 了解同学们的心理倾向,引导同学们朝身心健康的方向发展;

  3. 协助辅导员和心理老师,协调班、团干部有意识地在班内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4. 及时发现并帮助调节处理同学包括人际关系矛盾等心理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向辅导员和心理老师反映。

教学信息员:

  1. 了解各任课老师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学生中去;

  2. 了解各学生对于课堂质量及课程内容的有关意见,并及时反馈到任课老师处;

  3. 协助学习委员处理一系列学习信息的整理;

  4. 常留意教务处网站正方系统中的有关教学信息,并及时反馈到班级学生中;

  5. 每学期将近期末提醒班级学生及时做好正方系统中的教学评估及选课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与使用

(一)来源

  1. 学校和学院提供的专项活动经费;

  2. 各部门获得的活动赞助资金及其他收入;

  3. 经费用于学生会举办学术,文体等各种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开支;不得用于与学生会无关的活动和个人。有关款项使用必须纳入学院里的财务管理,按学院规定使用。

(二)使用

预支和凭发票报销两种方式,由各部对每次工作或活动进行经费预算,详细写清楚,团委学生会交秘书部经办,秘书部审查后交至学生会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方可拿取经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义务。各级学生干部应以同学,工作的利益为重。热心为同学服务,勇于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海洋学院团委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