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党团建设  规章制度

海洋学院党务工作室量化考核制度


为提高党务工作室成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实现评优制度透明化,现制定海洋学院党务工作室考核制度如下: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党务工作室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年的基础分为75,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分;

3、具体考核办法:党务工作室成员统分表由副主任保管并记录,量化考核的相应加分或扣分由主席团负责执行;每学期期末进行对干事、部长副部长进行考核;主席团由指导老师考核,并抽调各部门干事进行民主监督。

4、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务工作室干部聘用、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年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给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70分以上的为合格,65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党务工作室开会和活动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4分。

2、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加12分。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主动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活动如期开展按实际情况另加24分。

4、主动对于党务工作室及本部门发展及改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成功实施的视情况加24分。

5、在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及时救场的加24分。

6、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积极的加35分。

(二)有以下情况的者给予扣分:

1、会议:

按时参加党务工作室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不能到场需提前向部长请假。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1)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3;

(2)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3;

(3)会议上一直玩手机,视情节轻重扣13分;

(4)无故缺席一次扣5,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除名。

2、活动:

(1)不执行党务工作室或部门所布置的任务且对活动造成明显的消极影响,使活动结果离预期的效果相差甚远或未达到活动的预期目的者,视情节扣5-10;

(2)日常工作或临时工作中带有明显不良情绪、不服从安排或不配合的,3分。

(3)在活动中无视或恶意抵触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5-10分。

(4)由于个人不当行为对党务工作室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视情节扣5-10分。

(5)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及时向主席团汇报的扣2分;

(6)参加重要活动时,因主观原因迟到或早退的扣3分。

3、其他:

(1)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10分。

(2)干部有损于党务工作室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3)工作时因个人情绪未能与同事处理好关系的扣1-4分。

(4)开展大型活动时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无故缺勤三次者予以除名。

(5)考试作弊经查属实者,坚决予以开除党务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