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企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一、奖项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企业奖助学金(包括海大集团大川公司奖助学金、恒兴奖助学金、海茂奖助学金及湛江国联奖助学金。)

 二、 奖励对象及人数

 1、 研究生:10人

 2、 本科生:22人。

 三、发放金额及名额分配

 1、1000元,共16人,其中研究生5人,本科生11人;

 2、2000元,共16人。其中研究生5人,本科生11人。

 奖助学金各金额具体名额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再确定,以评选结果公示为准。

 四、评选条件

 1、研究生奖助学金

 (1)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提前通过或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均在75分以上,2019级新生不限。

 (2)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3)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5)生活简朴、勤俭朴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2)(3)(4)条;

 申请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3)(4)(5)条。

 2、本科生奖助学金

 (1)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能起表率作用,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3)家庭经济贫困,生活俭朴,本科生需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需上一学年年度绩点排名在年级前40%或者综测排名在年级前50%。

 申请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2)(4)条;

 申请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1)(2)(3)条。

 五、 评审管理

 1、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海洋学院负责通知组织该学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年级测评小组初审:年级测评小组筛选、初审各班级提交上来的材料,初步拟定获奖人员名单。本科生年级测评小组由各班级生活委员组成,研究生年级测评小组由各年级班长组成。

 (2)学院测评小组复审:学院测评小组复审学生材料,根据审核意见拟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向企业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企业确认:企业对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2、所需材料(以下上交的纸质版材料需一式两份,按照以下顺序用凤尾夹夹好上交)

 (1)《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注:要求手工填写,字迹工整,必须有照片,经导师(研究生)或班主任(本科生)签字后上交到班级生活委员处,不用加盖学院公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交一份家庭情况说明(300字以上,可打印,需本人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纸质版,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六、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10月25日下午4:00之前(过时不候)本科生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到各班级生活委员处,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89904765@qq.com

 2、研究生把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蒋亮森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53577093@qq.com


附件:海洋学院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海洋学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