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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做好我院2018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2018届本科毕业生。

二、测评时间

        2018年4月11日至4月2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班级测评:4月17日之前完成

        年级测评:4月19日之前完成

        学院测评:4月22日之前完成

三、测评办法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综合测评的程序、奖学金的等级和比例等要求,拟定《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2018试行)》,评测过程中以《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2018试行)》为具体的测评标准。

四、组织管理

       各学生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简称班级评议小组)。班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该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学习委员团支书其他学生代表共7名成员组成。班评议小组应认真核准本班注册同学的德、智、体成绩加减分,统计综合测评成绩,并组织本班选出综合测评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

       各年级成立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简称年级测评小组)。年级测评小组由分管本年级学生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织、指导本年级各班的学生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对班评议小组的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进行复议。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简称学院测评小组)。

       学院测评小组由主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指导全院的学生开展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各学院成立测评小组后,应及时将成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材料报送

       1、请各位同学在4月13日之前填写好附加1《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参照附件13 模板填写)上交到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处。

       2、班级测评小组4月17日之前完成测评,并在4月17日下午5:00之前汇总同学上交的材料、并填写附件14《华南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电子版)一起交到学习部

       3、学习部4月19日下午5:00之前完成材料复核,并填写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附件11上交到学院。

       4、待学院拟获奖名单公示之后,拟获奖个人及集体在4月22日下午5:00之前上交纸质版附件4、附件5、附件12(双面打印)、并上交电子版附件3(个人获奖)、附件6(集体获奖)及近期生活照1张,先进事迹材料和照片放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xx年级 +xx专业(班)”格式。所有的材料上交到班级学习委员处,学习委员整理打包交到学习部,学习部汇总后再交至学院。

六、有关要求

       1.毕业生综合测评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学金。

       2.请学生和辅导员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及签名。

       3.请各位同学按时完成测评。



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2018试行).doc

海洋学院综合测评相关材料附件.zip


海洋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