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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和学生会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改革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学生会改革,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校党委批准,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拟定于今年6月召开。

现学院需推选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 推选对象

海洋学院学院本科大一到大四学生

二、推选名额

1、各学院推选学生代表须保证至少有1名学生会代表。正式代表名额超过3人(含3人)的学院,原则上应包含1名女学生代表,其中非校、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2.、参照学生代表构成比例,学生会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24名。学代会选举产生20名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我院学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

代表

学生代表

委员候选人

列席代表

名额

3(含差额为4)

1(含差额2

1

三、推选办法

  代表资格限定与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 资格限定: 

    1)正式代表:各学院所选出的学生代表。

    2)列席代表:各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

    2.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履职力强。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履行代表职责

    (二)委员资格限定与委员人选推选标准

      1.资格限定

      1)当然委员:由20个全日制学院学生会主席自然当选;

      2)当选委员:经学代会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2.推选标准

      1)思想过硬。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履职力强。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履行委员职责。

      4)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记录,上学期绩点超过3.0(含3.0)。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注:代表推选先于委员会委员推选,代表在选委员时具有投票权

    四、材料提交

      (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含差额数) 

        登记表》。

    2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含差额数)

          汇总表》

    (3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含差额数) 

         登记表》。

    (4附件6《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含差额数)  

         汇总表》

    (二)提交要求:

    1)线上提交:自行下载并正确填写申请表,并与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代会+学生代表/委员候选人+姓名+班级),并以压缩包的形式于51号(周)中午12:30前发至海洋院学生会主席郑钧邮箱380932157@qq.com

    2)线下提交:将相关材料打印一份于51号(周日)中午12:30前交给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含差额数)汇总表》

    3)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4)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陈东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