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海洋学院“学生干部(干事)”、“优秀学生班干”的通知

各位同学:在2018-2019年度中,我院学生会、团委、党务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以及各班干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深化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创新工作形式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共青团各项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团委研究,决定评选并表彰一批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我院团委、学生会、党务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现任部长、副部长、干事以及各班班干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班干部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品德修养,为人正派,处事公正,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积极树立和维护学生良好形象。
2、热爱班集体,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班级、学校争取荣誉。
3、学习刻苦努力,18级要求大一上学期绩点3.2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其他年级要求上学年综测排名在年级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经班级负责人召开班会选举,公平公正。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端正,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记录,积极树立和维护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关心所在学生组织,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学院、部门争取荣誉。
3、学习刻苦努力,上学年综合成绩优良,综合成绩排名在全班5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4、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上一年度体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4、任职期间担任过学生活动负责人,相关获奖经历、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等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5.现任学生干部,截至2019年3月8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


(三)优秀学生干事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遵守所在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听从组织安排,服从部门管理。
3、能够主动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对所在学生组织有较大的贡献,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
4、学习刻苦努力,要求大一上学期绩点3.2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5、内部会议、值日考勤、活动出席情况作为参考因素。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班干”每个班级3个名额,由班级选举出符合条件的参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择优选择,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委学生会、党务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专业负责人均可申报。
3.“优秀学生干事”名额分配按照学生会、团委、党务工作室、创新创业工作室现有内部部门个数,每个部门1-2个名额。


四、评选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5日。


五、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符合评选的学生干部(干事)、各班班干委员统一于3月25日周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交到教一210团学值班人员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scauhyxy@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一式一份。
“优秀学生干事”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学生干事申请表》一式一份。
“优秀学生班干部”申报材料包括:
《海洋学院2018-2019年度优秀学生班干部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3月25日至3月27日,团委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评定后一年以内出现违纪行为,取消评定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关于评选2019年度海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1).rar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