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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的通知

各系、各单位:

        近期,学校对我校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办公室、实验室、学生自习室和楼道等地存在为电动车充电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造成的消防安全事故,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安全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电动车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1. 严禁电动车进入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自习室等)充电。

       2. 严禁电动车在楼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

       3. 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车充电。

        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即日起,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海洋学院

2019年1月7日